抽檢信息顯示,不合格產品分別為仙桃市智鋒百尚生活超市沙嘴店銷售的標稱鐘祥市迎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咸干味花生,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湖北永輝中百超市有限公司監(jiān)利宏泰廣場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武漢和興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紅薯淀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強,為苯甲酸鈉的2-10倍,在高劑量使用時能抑制細菌。脫氫乙酸毒性較低,按標準規(guī)定的范圍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的。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能被人體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體內多種氧化酶,長期過量攝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會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GB2760-2014)的規(guī)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淀粉中不得使用。脫氫乙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經營企業(yè)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范圍使用了該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過程中未計量或計量不準。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遇水以后形成亞硫酸。二氧化硫被氧化時可使食品的著色物質還原褪色,亞硫酸對食品的褐變有抑制作用,對細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因此既是漂白劑又是防腐劑?!妒称钒踩珖覙藴适称诽砑觿┦褂脴藴省罚?GB2760-2014)的規(guī)定,二氧化硫不得在堅果制品中使用。二氧化硫不符合標準的原因可能有,個別生產經營企業(yè)使用劣質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為了提高產品色澤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還有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這種傳統(tǒng)工藝或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保鮮所造成。
對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已責成武漢市場監(jiān)管部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等規(guī)定,及時啟動核查處置工作,依法開展調查處理。
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湖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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